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中央和省属施工企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为相应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须对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简称“五险”)进行调查。具体调查要求如下:
一、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集当地2家最大施工企业的调查材料,填报“施工企业‘五险’调查表”(附件1),整理成册后报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央企和湖南省建工集团下属企业填报“施工企业‘五险’调查表”,直接报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三、上述“五险”调查材料,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0570912@qq.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一科。
联 系 人:任惠芬
联系电话:0731-85588382 QQ邮箱:1870570912
邮寄地址:长沙市桔园路125号 邮编:410004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