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件

关于2014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4〕13号

编稿时间: 2014-03-20 12:0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2014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深化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进一步健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记分方法按《2014年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执行。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6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6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分别于2014年的4、7、10月5日前,向市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季度自查自评情况。
  2、被考核单位应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送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中各分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下发或转发的文件、通知、通报以及台账等资料)。
  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考核要求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定期调度相应工作进展情况,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4、市局将根据各考评对象季度自查自评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考评对象实施综合考评。
    
  附件:2014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