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范文彬主持,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本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栋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年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湖南卫视:为什么要出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谷本华:大家知道,我们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也正在推行绿色发展方式。这个条例既关乎我们的绿色生活方式,也关乎我们的绿色发展方式。绿色建筑的发展,写进了中央的“十四五”规划,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中央最近又发文,要求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动城镇新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如此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是因为相比较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60%,节水15%,节材7%,节约用地在10%以上,对建筑领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
为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省建筑领域品质优化、效率提升、动力变革,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减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制定出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是非常必要的。
长沙广播电视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有哪些亮点?
曾东楼:《条例》有较多特点和亮点。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绿色建筑等级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其次规定了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和政府对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的职责;将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等作为主要指标体系纳入详细规划,并要求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落实。三是提高了老百姓对绿色建筑的感知度。主要体现在对绿色建筑运行维护阶段作出了规定,要求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的监督管理,对绿色建筑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后评估,并定期公布运行情况。四是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如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建筑质量保证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服务;引导建立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降低绿色融资成本,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购房贷款利率优惠等。五是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或者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绿色改造实行扶持措施。如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或者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贷款额度上浮一定比例;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造试点示范项目、采用装配式商品房全装修方式建造的绿色建筑以及结合湖湘建筑特色有重大技术突破的绿色建筑给予评奖加分等。
红网:根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对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刘年来:《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对绿色建筑规划和建设全过程的参建单位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绿色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外,还就建设单位作了以下具体的规定:
一是《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详细规划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建设。
二是《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绿色建筑主要技术措施。
三是《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四是《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绿色建筑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如实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技术指标、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保护要求,明确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应技术措施,并配合购房人进行验房。
《三湘都市报》:《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提出了哪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规定和措施?
曾东楼:根据新发展形势,《条例》针对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了新的规定和措施:
一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和限制资源消耗高、碳排放量大的建筑方式的政策,并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是要求在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应当明确碳减排的目标和路径。
三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低碳建筑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和信息公示制度,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省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碳排放研究,制定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办法。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建筑项目的全寿命期内,提供碳金融服务。
湖南教育电视台:请问《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是如何对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全过程作出规定,以实现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共管共治的?
谷本华:绿色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首先是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条例》第五条规定: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科技、教育、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其次是明确了规划。《条例》第八条规定,住建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在规划阶段,《条例》第九条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空间布局方面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绿色建筑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将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等作为主要指标体系纳入详细规划。
第三,明确了立项审批。《条例》第十条规定:发改部门应当审查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是否符合详细规划要求,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
第四,明确了土地出让或划拨。《条例》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造方式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对新建民用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造方式等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第五,明确了建设阶段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条例》从第十一条至二十条分别对建设、招标、设计、施工图审、监理、检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详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省人大环资委将依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推动《条例》规定的政府法定职责和重要制度设计落实落细。
湖南电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实施后,老百姓主要从哪些方面提升了住房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刘年来: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一是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结合绿色建筑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打造绿色建筑的宜居大环境。
二是在设计与建造过程中,以百年绿色建筑要求为前提,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和耐久性;保证建筑用材健康无害。在满足规定的建筑功能要求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与室外周围环境的协调,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控手段,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利用太阳能、风能、浅层地热能等自然界中的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实现节能低碳运行。
三是在绿色建筑运行过程中,有着健全完备的运行管理制度,能为人们提供适宜的温湿度、高质量的空气环境、声环境,以及良好的采光、通风效果和视觉景观;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均按国家要求进行排放、处置。按要求运行的绿色建筑,能塑造舒适健康的居住体验,为人们创造快乐生活空间。
四是智能化运营。绿色建筑要求设置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3种类型的服务功能,是智能家居、能耗监测、BIM技术等全面集成,具有环保、节能、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集成化等诸多特点,是生态技术与智能化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条例》实施后,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绿色建筑,从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捷、环境宜居等方面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