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汤兹对《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政策解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沿着正确方向把这盘大棋走好,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汤兹解读,刚刚印发的《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 “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依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省委1号文件精心编制。《规划》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彰显自己的特色和独特的“湘味”。
描绘乡村振兴蓝图
《规划》旨在科学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建设湖湘美丽富饶乡村。
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明确未来5年的目标任务,再按2035年和2050年划分两个阶段作出远景展望。此外,为推动近期目标落实,《规划》结合湖南实际,明确了5类22项重要指标作为具体目标任务,其中,产业兴旺类指标5项,生态宜居类指标4项,乡风文明类指标4项,治理有效类指标5项,生活富裕类指标4项。
《规划》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结合湖南“一核两带三组团”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一圈三区”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一湖三山四水”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提出优化乡村发展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布局科学、协调发展的空间新格局的发展思路。
立足双轮驱动,描绘美好蓝图。推进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和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各类特色小镇、保障进城农村人口权益,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各种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大区域梯次推进
《规划》结合我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际,根据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将全省所有县市区(场)划分成先行区、重点区、攻坚区三类,因地制宜设计振兴路径。
先行区包括长沙县等31个县市区,主要为城镇化率相对较高或者农村居民生活相对富裕的县市区,原则上一个市州至少安排一个。先行区的乡村,到2022年要率先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重点区指引领区以外的非贫困县市区和2016、2017年已脱贫摘帽的14个县市区,共62个。重点区的乡村,到2030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攻坚区包括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比照享受省级扶贫政策待遇,尚未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共37个。攻坚区的乡村,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种类型各有侧重
《规划》将全省2.4万多个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集聚提升四大类型,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城郊融合型,主要包括地处城市郊区和城乡接合部的村落,重点是要加快改造提升步伐,探索建设现代化的新兴社区。
特色保护型,主要包括历史文化特色明显、自然资源丰富的村落,重点是要注重保持自然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建筑风格,传承民风民俗。
搬迁撤并型,主要包括地处偏远、生态环境脆弱、不宜生产生活、空心化严重的村落,重点是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搬迁撤并,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村落原址因地制宜还耕还林。
集聚提升型,主要指上述三类之外的传统农耕、工贸等村落,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农耕类村落,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工贸为主的村落,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积极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就地吸纳农业人口。
五大要求落实落地
汤兹解读,从整体来看,《规划》在谋篇布局、指标设置、战略任务、政策举措等各方面充分体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
《规划》还体现了抓重点与补短板相结合。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规划特别对以智慧农业为引领,以农业“百千万”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六个强农”开创产业兴旺新局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规划》提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强调推动脱贫攻坚要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规划》围绕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提出了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激发农村内生活力,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促使人才、资本、技术流向农业农村的政策举措,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