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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市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4-13 11:36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住建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建村函〔2016〕60号)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市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市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任务。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3日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市河湖沿岸垃圾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清理一湖二水(湘水、资水)及大小支流沿岸的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省住建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建村函〔2016〕60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江河沿线为重点区域,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不污染河湖沿岸。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我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域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一湖二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就地分类减量的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2016年底,完成对一湖二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的全面清理,基本建立河湖沿岸区域卫生保洁长效机制。2017年底区域内河湖沿岸面貌明显改观。

三、主要任务

1、完善配套设施设备。配置足够的村庄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新建、扩建的新民居中心村要按照城乡一体、适度超前、经济适用的原则,应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配置足够的乡镇转运站和转运车辆,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处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现有垃圾填埋场不能满足需要的,应扩建或新建垃圾填埋场。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优先选用方便桶车对接的自动化密闭收集车。

2、清理河湖沿岸垃圾。各地要履行河湖沿岸保洁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具体保洁范围和保洁单位,全面开展对河湖沿岸陈年垃圾堆弃情况的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全面清除河湖沿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手续堆场、收旧收废点,开展定期清理行动,加强本区域内沿河湖垃圾清理。禁止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河湖沿岸重点区域要提前完成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达到分类减量70%以上,从源头防控垃圾进入河湖沿岸区域。

3、开展河湖沿岸区域保洁。普遍建立保洁制度,县市区、乡镇、村组所在河湖沿岸区域应一并纳入相应保洁范围,明确保洁责任单位。尽快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责任,包括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对农户的宣传和监督等。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4、确保日常有效运行。各地要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河湖沿岸区域应纳入统筹管理范围,运输车辆、中转站等主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要有专人负责。要保障运行管理经费和人员工资。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明确保洁和收运责任区域,规定并严格执行垃圾收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2月—2016年3月)。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制定三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各县(市、区)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垃圾治理及河湖沿岸垃圾污染情况摸底调查;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技术路径和时间安排,理清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各县市区重点抓好方案实施,对一湖二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实施全面清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2016年底实现垃圾清理目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3、持续推进阶段(2017年1月—2019年9月)。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推行就地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方式,积极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定卫生保洁的村规民约,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长期稳定的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分担体系和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大幅度提升乡镇村庄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90%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辖区域内河湖沿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市、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沿岸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湖沿岸保洁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建设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垃圾治理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垃圾治理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专项贷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等结合,迸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美化家园和热爱家园的热情,促进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3、强化督导考核。要逐县、逐乡、逐村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台帐,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明查暗访、群众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4、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垃圾统筹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