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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5:00

YYCR-2025-13002

 

 

 

 

岳建发〔202510

 

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岳阳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建设局、开发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开发建设部,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以及《岳阳市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24〕9号)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管理暂行办法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5日


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管理,根据《岳阳市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24〕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称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是指我市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同意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中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商业用房)。

第三条  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发布征集信息,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公开进行征集市住建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入库协议,建立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

第四条  预售商品房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售房源明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源无抵押、冻结、查封等情形且权属清晰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申请表》。

第五条  现售商品房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未售房源明细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源无抵押、冻结、查封等情形且权属清晰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申请表》。

第六条  经市住建局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并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实时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将房源退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的,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后退出市住建局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房源或不履行《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入库协议》约定的要及时清退。

  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库应与新建商品房网签系统实时更新同步推送至房票系统,两系统应实行数据共享。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所提供房源的房号备案价格优惠幅度、交付日期等信息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优惠政策,在市住建局签订岳阳市城区房票安置商品房房源入库协议予以明确

十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房票安置房源如期按质交付,逾期交付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  本办法2025年8月5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1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