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通知》(岳办发〔2007〕11号),现就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验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联合审批(验收)机制
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是指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办窗口统一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召集联审会议,主办窗口组织相关窗口同步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审批、发证、收费。
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是指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窗口预审,在同一时间,对相关专业内容实地联合验收,符合条件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出具有关证明并备案。
二、联合办理职责
主办窗口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许可职能,组织联办窗口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并具体负责联审联办的咨询、受理、抄告、协调、催办、汇总、决定工作。
联办窗口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查、审核职责。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行政许可联审联办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与相关窗口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联审联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联合审批流程
(一)建设项目立项定点审批(主办窗口为发改窗口,共35个工作日,其中环保窗口20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窗口1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和专家评审时间)。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1)申请人应准备以下资料: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土地预审报告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发改窗口批复项目建议书;规划窗口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限划拨用地);国土资源窗口进行土地预审;环保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气象、地震、水务等窗口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提出政策性审查意见;发改窗口审查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批按照湘政办发〔2007〕65号文件执行。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1)申请人应准备以下资料: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土地预审报告书。
(2)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环保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划窗口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限划拨用地);国土资源窗口进行土地预审;气象、地震、水务等窗口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提出政策性审查意见;发改窗口办理项目核准。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1)申请人应准备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发改窗口办理项目备案;环保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划窗口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限划拨用地);国土资源窗口办理用地审批。
(二)设计方案审查(主办窗口为规划窗口,共30个工作日,其中规划窗口25个工作日、其他窗口5个工作日)。
1、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人防窗口进行人防工程建设规模及布局审查;国土资源窗口对土地权属资料及用地定额技术指标进行审查;建设、消防、环保、城管、园林等窗口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规划窗口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
2、此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主办窗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主办窗口为国土资源窗口,共35个工作日,其中国土资源窗口20个工作日、其他窗口1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和“招标、拍卖、挂牌”以及拆迁腾地时间)。
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国土资源窗口办理建设用地转批手续,经“招标、拍卖、挂牌”并缴清所有费用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文物窗口进行文物勘探;水务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主办窗口为建设窗口,共15个工作日,其中建设窗口10个工作日、其他窗口5个工作日)。
1、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限达到初步设计审批规模的项目):规划窗口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消防窗口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要求进行审查;人防窗口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气象窗口对防雷装置设计进行审查;园林窗口对绿化方案设计进行审查;城管、环保、抗震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建设窗口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核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2、建设窗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核发《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3、此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主办窗口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办窗口为规划窗口,共20个工作日,其中规划窗口13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窗口7个工作日)。
1、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消防窗口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工程项目10个工作日完成,不含专家论证时间);人防窗口进行人防设计审查;建设、城管、园林、环保等窗口按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规划窗口对报建图进行审查,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此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主办窗口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主办窗口为建设窗口,建设窗口在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时限;其他相关窗口办理时限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发改窗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建设窗口会同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建设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招投标备案、安监质监注册、监理合同备案等工程开工条件审批手续,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联合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主办窗口为建设窗口,共2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改变规划地形图测量;建筑节能达标;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施工技术资料符合要求。
2、联合办理的验收事项:消防窗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核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窗口对建设工程规划要求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消防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环保窗口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预验收,核发准许投入使用文件(正式验收在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组织进行);人防窗口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气象窗口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和验收;建设窗口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技术检测和现场勘验,对建筑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建设窗口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标准的,出具岳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
3、参加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的具体单位,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建设窗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联合审批(验收)要求
(一)统一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表制”受理单,主办窗口统一受理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相关材料。一般项目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特殊项目及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联办窗口应及时将本窗口审批意见填入行政审批软件各联办单位“审核意见栏”中,主办窗口根据各联办窗口意见,作出启动办件、退回办件或补办的决定。
(二)抄告相关。主办窗口收件后立即通过审批网络分别抄告各有关窗口。
(三)联审联办。主办窗口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召开联审会议意见,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召集各相关联办窗口进行联审联办。联审联办可采取联审会议、联合现场踏勘、联合会签等形式。主办窗口对联办窗口会签意见进行汇总,出具联审会议意见书。
(四)限时完成。主办窗口和联办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合审批事项。
(五)依法收费。涉及收费的,由有关窗口按规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取。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合审批(验收)监督
在联审联办中,主办窗口要及时掌握各联办窗口的审批进度。对进度较慢的,要及时催办;对不能按时完成审查工作的,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告,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督查督办。联办窗口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及时向主办窗口反馈意见。对不按规定审查、反馈或不按时办理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意见适用于市本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1、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审意见会签单
2、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审会议意见书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审意见会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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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审会议意见书
编 号:岳政务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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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正文)
(首席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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