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3月19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与组织工作
1. 主会场:在长沙市设主会场(长沙市东塘电信局院内视听会议厅),由省质安监总站负责组织工作。
2. 分会场:各市州设分会场,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工作。
三、参会人员
1. 主会场:省建设厅领导及相关处室(站、办)负责同志;长沙市建委及所辖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包括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监理和检测资质资格许可)、有关科(处)室负责人、质监站长、安监站长(长沙市建委负责通知);注册地在长监理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省管及中央在湘企业由省质安监总站负责通知,市管企业由市建委负责通知)。
2. 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包括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监理和检测资质资格许可)、有关科(处)室负责人、质监站长、安监站长(各市州建设局负责通知);各市州、县市监理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各企业所属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1. 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
2. 请各市州、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各市州建设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3月19上午11:00前将会议组织落实情况电话报告省质安监总站。
3.请各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根据参会人数,适当复印《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湘建办〔2009〕16号),确保将文件印发到各监理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主会场文件印发工作由省质安监总站负责。
联系人:万 勇 联系电话:0731—2214524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