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安办函〔2009〕2号)要求,请你们将2008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所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如实填报附件1-4表格(在湖南建筑信息网http://www.hunanjz.com/下载),同时所填项目须附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同时各地区要对照2008年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将每起事故查处情况填入附表3、4中的相应栏目。
上述统计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以信件形式)请于2008年4月16日前报送我厅建管处。
联系人:江 韬 联系电话:0731-2214426
邮箱:jstjgc@126.com
收信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6号省建设厅209室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