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湘建建〔2009〕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09-04-20 00:00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围绕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和规范责任主体行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导致较大和重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扭转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严格履行项目报建、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委托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移交等法定建设程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际,严格认真履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审查职责,特别是对涉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条件和措施要严格监督落实到位。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严格资质审查标准,加强对新设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近一年内有出让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发生过较大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形的企业,对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应依法加大审查强度,组织专门小组对人员、业绩及其他条件进行实地考查。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或出借注册执业证书、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执业人员,要及时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在继续开放我省建筑市场的基础上,加强对入湘企业的管理,对被记录一次及以上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或一年内被记录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外省建筑业企业,三年内不允许其承接我省建筑工程业务。

    三、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地要切实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治理,通过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等有效形式,依法整治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操纵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内容,使之能充分反映投标人的经营管理实力和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能力;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建立培训、考核、评价制度,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8〕296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帐户拨付至责任招投标监管机构在银行专门开设的托管账户。实行中标合同价格和工程结算价格跟踪管理,加强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备案管理,依法查处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行为,及时纠正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严查转包、违法分包和出让资质、资质挂靠。建立从建筑市场到施工现场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重点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和出让资质、资质挂靠以及订立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开发商借用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私招乱雇、自搭项目班子承担监理、施工的行为,以及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资产纽带或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担工程的行为,要一查到底,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要坚决收回,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罚到位。

    五、加快“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工作督促、协调和提高技术保障水平,确保全省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在今年8月底前、工程建设企业相关信息在年底前全部录入。完善相关信息内容和查询功能,实现市场和现场监管信息的互连互通,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人员多处上岗、管理力量配备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和施工许可证审查发放程序,严格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上落实法定的质量安全责任。通过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对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人员配备完整到位、分工明确,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督促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加强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除工程等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认真落实和规范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按照规定抓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进一步健全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和守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

    七、全面开展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监理和检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专项整治纳入全年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法进行检验检测的项目和内容,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监理专项整冶要重点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保证工程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合同及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实施监理,按照规定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和履行监理职责,对重大以及未得到及时整改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履行报告职责。检验检测专项整冶要重点检查督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伪造检测数据、不按规范和有关规定出具检测数据、结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地要严查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检验检测市场的行为,加强对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人员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八、建立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省建立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各地要按照社会监督举报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核查、处理、答复和奖励工作,积极鼓励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对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建筑市场的作用。

    九、切实加强执法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层级监督考核制度,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以此确保违法单位和人员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真正做到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对其市场行为及工程项目的管理,促使企业负责制落到实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