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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办明电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县市区政府电子公文网上传输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09-05-27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09年5月25日起启动县、市、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电子公文网上传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和方式

  县、市、区政府电子公文通过岳阳市党政内网传输分两个阶段进行。2009年5月25日至7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采取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并存的形式传输公文。2009年8月1日起为正式运行阶段,市政府办公室停止印制下发给县、市、区政府的纸质公文;各县、市、区政府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采取电子公文、纸质公文并存方式报送。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请示、报告类公文也一并在党政内网上传输。

  二、传输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通过党政内网传输的电子公文为: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需要县、市、区政府办理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会议通知;各县、市、区政府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利用党政内网传输电子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有关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相关技术设施,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安全高效。涉密公文不得在党政内网上传输。

  (二)各级各单位从党政内网上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三)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文秘部门负责党政内网电子公文传输日常工作,应明确专人操作,保证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入网两次以上,确保及时接收和发送电子公文,不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

  (四)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指定专门科室、确定操作管理人员,负责党政内网建设、改造、扩容升级和管理、使用工作。在具备网络条件的前提下,必须配备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并及时与市党政内网联通;要按规定规范命名、建立公文发送、接收专门用户,并到市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科和秘书一科备案。党政内网网络或计算机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科。要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与因特网联接。要统一技术标准和电子公文传输应用软件,电子公文传输必须在党政内网系统平台上进行,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和安全保密技术设施、设备进行统一检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副县、市、区长分管政府系统党政内网建设和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负责党政内网及电子公文传输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网络管理制度、电子公文传输工作制度、保密守则、操作维护规程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使党政内网管理、使用和电子公文传输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市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科负责市政府系列各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党政内网的技术维护和保障工作,要及时处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单位按时正常收发电子公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