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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明电[2009]22号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09-06-02 00:00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煤矿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省团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09“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监综[2009]86号)的统一部署,定于 6 月1日至6月30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扣“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和今年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开展广泛宣传。各地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组织从业人员并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采取悬挂宣传气球、横幅、张贴宣传画、举办黑板报、墙报专刊、座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6月14日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集中人力、物力,利用讲座、培训班、影视、音像、图片、宣传画及书刊等,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促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二)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我厅下发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着力整治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隐患必须坚决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彻底消除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应有的追究不放过;市场责任主体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相关防控机制未健全不放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州、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一把手要安排不少于三天的时间亲自带队下工地、查项目、搞调研,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职责。

    (三)严厉查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重点查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组织施工,以及借用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私招乱雇自搭项目管理工作班子组织施工的;监理单位不依法严格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按规定配备人员、不严格核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上岗证照的;施工企业出让资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项目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擅自施工,无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力量配备严重不足,关键岗位的人员不到岗或者弄虚作假、偷工减员,安全生产防护不到位的;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流于形式,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审批不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或不落实,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同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层级监督。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所属监管机构要加强层级检查、监督、指导。各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执法的责任追究。

    6月中下旬,我厅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全省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工作集中督查行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指示精神,通过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更好地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上。要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经验,积极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    六)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及时总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请于6月30日前书面报我厅建管处。

    联系电话:0731-2212254    传真:0731-2213043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