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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9]44号关于召开全省建设法制工作会议暨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09-06-08 00:00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地(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建设系统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建设法制工作,提高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从业的能力,决定于2009年6月25日在长沙市长城宾馆召开全省建设法制工作会议暨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一)对近三年来的全省建设法制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重点总结各地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情况,组织交流各地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二)全面总结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优秀事迹,对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委托省建设法制协会组织,邀请我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资质资格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审议省建设法制协会有关事项。

    二、会议日程安排及参会人员

    会议分两阶段进行。

    6月25日上午,召开全省建设法制工作会议暨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地(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和省建设法制协会全体会员参加会议;

    6月25日下午,省建设法制协会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资质资格相关知识的培训,请相关企业具体负责资质资格管理的人员参加(省建设法制协会会员的参会人员可自行决定参加)。

    三、会议要求

    (一)前期工作要求

    1、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地(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1)突出行政复议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认真总结近三年来建设法制工作,印制80份书面总结材料带交会议;按附件1要求填写《行政复议工作统计表》带交会议。

    (2)按照《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2),推荐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填写《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于6月18日前报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每个市州局在本地区本系统内推荐1个单位和1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与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如推荐参与先进单位评选的为市州局,则还需同时报送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典型经验材料。我厅将结合日常考核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在其中选择2个单位和2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评选。

    2、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会员

    对省建设法制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带交会议;按要求在会议召开前交纳2009年年度会费。

    (二)会议要求

    1、参加会议各单位按附件3的要求,填写《参会回执》,于6月18日前报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地(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和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会员单位的与会人员,请于6月24日下午到长沙市长城宾馆报到;参加资质资格申报相关知识培训的与会人员于6月25日上午到长沙市长城宾馆报到。

    3、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何为(电话及传真:0731-2214804、13907311387、E-mail:hewei1225@yahoo.cn);李滢(0731-2213104、13807488659)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