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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9〕70号关于组织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09-08-24 00:00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根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工作部署和分工,我省建设系统主要配合参与“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重点抓好在公共场所的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上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工作。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明确本单位展播的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和公交移动电视、建设系统杂志等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开展展播宣传,大力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全系统乃至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建立机制。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在展播期满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逐步建立公共场所刊播廉政公益广告的长效机制,推动廉政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OO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