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城函〔2009〕4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岳阳市水务局:
现将《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
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2009年工作要点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2009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管理全局,按照省委提出的“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和“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总体目标,充分抓住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和当前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良好机遇,立足我省实际,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我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年力争实现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亿元,增长38%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4%;到2010年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广泛开展全省城镇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城镇。
三、工作重点
1.突出“三抓”。
突出抓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建成3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突出抓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全面带动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工作;配合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推动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落实“四建”。
开展 “两型社会”示范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适应“两型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及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和居民生活生产模式,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实际指导意义的样板;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和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提高产品服务保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高位监督,有效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行业形象和地位;开展城市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城市建设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提高行业管理信息搜集、汇总的及时性、准确性,为规范行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具体工作
1.城镇供排水。加快实施城市供水及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提高供水水质和设施利用效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督察,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饮用水水源水质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湘资沅澧特别是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和供水水质全过程监测,及时发现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开展节水型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加快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作;根据我省COD减排工作需要,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提高实际运行负荷率;组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开展供排水行业培训工作。
2.市容环卫。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积极指导协调与中联重科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设备的融资租赁合作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等级评定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指导常德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探索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向周边地区辐射延伸的有效途径。
3.园林绿化。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和建设,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地区的绿化建设,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指导岳阳市搞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指导湘潭市、郴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导张家界市、醴陵市创建“湖南省园林城市”,指导石门县、靖州县、桂阳县创建“湖南省园林县城”,在全省创建一批“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指导组织长沙、常德、株洲、岳阳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支持长沙市积极申办“园博会”。
4.风景名胜区。继续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完成所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工作。全省再努力创建3-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国家级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协助省人大完成《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工作。做好“中国丹霞”以及崀山风景名胜区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专家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泰山扩展四岳”申遗国家2010年提名的准备工作。
5.燃气。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推进市州城市、县城和重点城镇供气管网建设;突出抓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燃气管网和加气站规划、建设,提高清洁能源普及水平,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重点抓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燃气器具、天然气供应等安全情况的调研,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6.公共交通。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启动长沙地铁、长株潭城际轻轨等重大城市公交项目建设;抓好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工程试点,重点引导和支持长沙、衡阳、岳阳、常德等大中城市建成一批公交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及公交专用道系统;建设绿色环保公共交通,推广节能技术和新型能源在公共交通行业中的运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主体。
7.城市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城市管理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城市管理机构。推动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机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和绩效考核办法,开展城建监察,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强化正面引导,构建和谐城管。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学习推广长沙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研究制定适应我省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案,推动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启动省级人居环境奖(范例奖)创建工作。
8.市政。研究制定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适时督促市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借鉴长沙等市经验,积极促进各地背街小巷改造和提质;研究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建设,促进节约用电;指导和督促各市州编制并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9.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创新思路,围绕扩大融资和提升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两大目标,一方面,努力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将优质存量资产作为政府资本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市政公用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家资本出资人权利,负责资金筹措、项目管理、资产运营等。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投资、社会集资、国内外贷款,特别是要抓住国家放开政府发行债券的机遇,积极筹措谋划发行我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加快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多渠道投入、多形式投资的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发展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另一方面,打破行业垄断,努力引进具有较强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市政公用企业运营商,大力提升我省市政公用企业管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