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建设局整顿规范建设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建发〔2009〕48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协会、学会:
现将《岳阳市建设局整顿规范建设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岳阳市建设局整顿规范建设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岳纠办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按照《岳阳市整顿和规范市直社团组织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环境和推进行业发展为出发点,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起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建设行业协会运作机制,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为我市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会分开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机构、人员和办公场地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彻底脱钩,真正做到部门职能与协会工作任务分开,国家工作人员与兼任的协会领导职务分开,协会财务管理与机关财务管理分开。
2、归并重组的原则。对一些不适应行业发展与改革要求,规模较小、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分类和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协会进行归并重组。
3、各司其职的原则。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明确界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的职能,协会不得代替行使任何行政职能;行政机关将应由行业协会承担的事务性工作交由行业协会自己办理。
4、自主办会的原则。建设行业协会要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以行业为依托,建立广泛的会员基础。贯彻自愿入会、自筹资金、自理会费的原则,以民主、协商、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内部事务,建立和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行业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内部财务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真正建立起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人员脱钩。行业协会依法聘用工作人员,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经兼职的人员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辞去行业协会职务。
2、领导脱钩。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担任现职的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协会领导职务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建设行业协会主要领导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
3、财务脱钩。建设行业协会必须在已单独设立财务的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员、财务帐目和法人银行帐户的管理等。同时,对协会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会费和有偿服务收费。
4、办公场地脱钩。行业协会租用、借用或以其他方式无偿使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场地的,必须在
5、抓好归并重组。按照“清理、整顿、撤消、整合”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现有8个协会进行归并重组。建设行业以原市建筑业协会为基础,整合成立岳阳市建设行业协会,保留岳阳市土木建筑学会(与市建设行业协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撤消岳阳市建设教育协会,其社团职能并入市建设行业协会,内设建设教育专业委员会;撤消岳阳市勘察设计协会,其社团职能并入市建设行业协会,内设勘察设计专业委员会;撤消岳阳市质量安全协会,其社团职能并入市建设行业协会,内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撤消岳阳市建设造价协会,其社团职能并入市建设行业协会,内设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不设立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协会岳阳分会,其社团职能并入市建设行业协会,内设工程监理专业委员会。鉴于岳阳市招投标协会跨其他行业,拟暂缓撤并。上述归并的协会先进行清产核资,根据协会章程履行相关手续后,资产一并转入市建设行业协会。
6、优化人员配置。整合新组建的岳阳市建设行业协会(土木建筑学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人员调整配备工作。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应由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协会工作,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且应兼顾专业代表性。拟任人选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7、加强监督管理。为加强建设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明确由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具体负责建设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局机关其他相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对行业协会实行对口业务指导和监督。新的市建设行业协会(土木建筑学会)对上要与上级机关单位和省级协会(学会)搞好衔接,对下要搞好会员单位的服务,减少干预,做到“多个口子对上,一个口子向下”。
三、实施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设行业协会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清理自查阶段(2009年5月至6月30日)。局机关各主管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有关协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并针对各自的具体情况切实进行整改。主管科室和单位对所属协会的自查和清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于6月3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局纪检监察室。
(二)撤并整合阶段(2009年7月1日至8月30日)。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对局属行业协会进行撤并、整合,各自制订工作方案,完成“五脱钩”工作,拟定人员聘用方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等有关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建设局对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整顿规范市直社团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