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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市)、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

关于县(市)、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岳建发〔20092

 

各县(市)、区建设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人的责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强力推进民本岳阳九项工程,促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县(市)、区建设局进行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建设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

二、考核内容

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省、市实事目标任务,省建设厅下达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工作重点(详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对象的基本分为100分。考核时,先由考核对象自评,再由市建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最后由市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考核时主要采取“听”、“查”、“谈”、“看”的办法。“听”:主要是听取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所作的书面目标管理自评汇报;“查”:主要是查阅有关制度、会议纪录、重大工作活动资料;“谈”:主要是座谈,了解有关情况;“看”:主要看重点工程、实事项目、建筑工地等现场。目标管理考核时间初定在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励的依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其中县、市取前5名,各区取前2名),单位评为“全市建设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建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谈正红同志任组长,李绘宇同志任副组长,李永忠、程志忠、刘继和、罗万象、谢卿、艾更知、沈道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绘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工科、办公室、计财科、综合科、市场科、设计科、质安科、村镇科、招标办、计生办、市重点办、市劳保办、局岗培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局政工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