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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

关于印发《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建发〔200958

 

 

各县(市)、区建设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速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湘政发[2005]9)、《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8]39)和《岳阳市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岳治贿发[2009]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资源共享”和“守法经营、诚信为本、监管有力、失信必惩”的原则,加强诚信教育,培育诚信需求,建立信用法制,营造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水平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定机制;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力争在2010年年底,初步建立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使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能够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活动,诚实守信。

三、实施步骤

岳阳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097月—20098月),重点抓教育宣传、抓信用网站建设、抓试点示范。第二阶段:展开阶段(20098月—200912月),重点抓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和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先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后建设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相关人员等,逐步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和开展信用评价、发布管理。第三阶段:完善阶段(20101月—201012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和信用发布,建立起有力的失信惩罚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了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市建设局成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谈正红同志任组长,李绘宇、李永忠、程志忠、刘继和、罗万象、谢卿、艾更知、沈道义、刘新华、罗文彬等同志任副组长,周建平、李亚樵、龚刚辉、孔天禄、汤志杰、荣翔、王福祥、张锦辉、陈伟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科,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目标,落实责任,由周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针对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活动的重点和措施。

五、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用意识。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要把强化全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放在宣传工作首要位置,把开展诚信教育作为加强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活动,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深入人心。特别是注重引导和培养广大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活动,维护自身诚信品牌,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要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信用企业、信用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信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宣传教育、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增强全行业树立“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信用意识,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环境。

2、加强网站建设、实行网络管理。依托市建设局网站开通“岳阳市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由局建设市场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实行网络化管理,提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与咨询服务。

3、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必须本着依法规范、公正评价,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自主经营、自由流动,促进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为重要前提。评价标准必须坚持依法设置,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充分体现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业绩、兑现承诺,坚持诚信激励,失信必惩的原则。

4.落实各单位信用评价责任。

1)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建设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准、信用信息的审核、汇总、上报和信用评级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检测企业以及外来企业在资质监管方面的诚信行为信用标准的制定、评价、登记、汇总工作,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

2)局科技设计科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准的制定、评价、登记、汇总工作,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3)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招标投标行为信用标准的制定、评价、登记、汇总工作,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4)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的征集和记录,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5)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质量和安全行为信用标准的制定、评价、登记、汇总工作,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6)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准的制定、评价、登记、汇总工作,并经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7)岳阳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奖励信用信息的征集、汇总、上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资料。

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登记、汇总、上报工作,统一汇总后,从网上提交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电子文档),同时书面上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9)市建设局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网站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数据档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进行登记、传递、更新、发布等。

10)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单位、科(室)进行履职监督,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加强诚信激励,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1)对信用优良的企业、个人,在资质管理、外来队伍登记备案、招标投标、表彰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支持,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个人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违反招投标规则、违反强制性标准、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有意不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企业或个人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的单位,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发布。

3)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个人,要建立失信企业、个人“黑名单”制度,并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惩罚。主要包括限制招投标、推迟资质、资格升级等。

4)建立企业、个人不良记录警示系统和提示系统,对存在不良信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告诫教育,促使其不断提高信用度。

5)强化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的外地企业、个人,不予办理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备案手续。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的本地企业、个人,不予办理外出施工备案手续。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的企业、个人,限制市场准入并建议停业整顿吊消资质、资格和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要定期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市建设局负责掌握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情况,负责统一对全市建筑市场信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对外发布。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按每季度汇总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公布,并上报省建设厅。

二要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与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全面、动态的信用档案,以此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