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协〔2008〕17号文),开展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申报工程应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
(二)附件1所列的推荐数量是建议数,是根据鲁班奖评选办法确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避免因推荐数量过多增加工程复查成本等原则,参考各地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状况提出的,是指导性的。各地各行业应按上述原则和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申报表、书面资料和DVD录像四部分。前三部分资料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供,其中上网资料需登陆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书面资料(一套)请寄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DVD录像在每个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以同一版本内容用网上传输和邮寄光盘碟片两种方式同时提供,其中光盘碟片要求一式两份。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于2009年6月30日前寄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39585,62139167,62164328(传真)
联 系 人:李燕爱、孙计萍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中国建筑业协会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