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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的公告

来源:市房产局 发布时间:2012-06-18 15:16

岳房告[2007]1号

为规范本市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活动监管及建筑业企业装修装饰资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岳阳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自即日起对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并从事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必须持相关证照到岳阳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经审查合格的,统一向社会公示,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逾期未登记备案的,不得承揽室内装饰装修业务,否则,本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0七年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