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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07-15 09:13

岳建发〔2013〕5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开区交通建设局,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岳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15日


岳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适用范围是全市所有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及乡(镇)、村,适用对象包括享受中央或地方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农户。

二、明确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实行负责人和责任人制度,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按照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

三、录入数据

农村档案信息录入是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的最关键环节。应由县市区危改办创建好乡镇级管理用户,搞好乡镇管理用户录入操作员培训,加强乡镇录入信息的审核和督查。乡镇要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录入本乡镇农户档案信息,保质保量完成录入任务。

四、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制度

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经审核无误后,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即要求完成农户危房改造审批后进行第一次录入,房屋竣工后立即补充完整;“全面”:即要求所有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档案信息都必须全部录入系统;“真实”:即要求实事求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完整”:即要求录入农户档案信息都必须包括所有数据项;“准确“:即要求录入系统的农户档案信息与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内容完全一致。县(市)区危改办要按上述要求对乡镇录入的农户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五、收集和整理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

对危房改造农户的申请书、村级评议公示情况、危房鉴定表、建房协议书、县(市)、区、乡审核意见表及验收情况等资料,乡镇危改办要一一收集,并有序整理,再由县(市)区危改办订本成册,归档管理。

六、数据安全与使用

要明确专人负责,严防账号密码和硬件加密锁泄漏;严禁随意删除或添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