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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房屋拆迁咨询
来信人: 方阳
来信时间: 2010-11-15 14:44:18
内容: 您好! 我家位于在花板桥农科所的住房在2001时搬迁。当时没有补贴任务费用,现在单位提出了补贴。我也在咱们政务网里查询了很久。见到有被废除的2001年4月22日发布的《岳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和2010年刚颁布的条例。2001年的《暂行办法》也只标题,查不到内容。请问,我原来的房子拆迁补贴适用于哪套标准? 此致 敬礼 特别说明:贵局10年25日回复我信件的答案图片无法显示(附图如下) 或请告知咨询电话,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0-11-16 17:08:00
回复内容:

方阳同志,

    您好。

    如该房屋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目前适用的拆迁补偿政策主要有:

    1、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

    3、《岳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以上均可政务网上查询。如您有疑问,请致电8274095找拆迁处的彭书记咨询。

    谢谢!

 

                                      市房地产局信息管理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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