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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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毛胚房装修前交押金给小区物业的问题 |
来信人: | 李磊 |
来信时间: | 2012-01-02 19:35:52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来信,2011年买的富兴景城的小户型的房子,2011年12月底交房了,但是物业说了,如果装修,需要向他们交1500元的装修押金,我上网看了,好多地方是明令禁止物业收此项费用的,请问岳阳市对此有没有什么规定,此收费是否合法! 恭候您的指教,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2-03-15 10:44:14 |
回复内容: | 李磊, 你好。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岳阳市价[2010]133号《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达我市主城区住宅公共性服务等收费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装修押金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次性向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收取。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应市民要求于2007年设立装修押金专项账户。岳阳市民可自主选择在物业服务企业缴纳或在是房地产管理局装饰装修办缴纳装修押金。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