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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改房的住户如果在买房是"第二套房"吗? |
来信人: | 许国明 |
来信时间: | 2012-12-20 10:29:34 |
内容: | 我的房产证上注明的是"房改房",听人说房改房住户再买房不属于"第二套房",但又有人说是"第二套房",请问哪种说法是对的?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3-01-18 16:15:36 |
回复内容: | 许国明, 你好。 根据建房[2010]83号《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您所述的情况:产权人名下登记房改房若再购买房产属于第二套房。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