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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要求资格
来信人: 廖光凡
来信时间: 2011-05-03 23:29:52
内容: 市领导您好!本人系浏阳人于1994年来岳阳打工至今,我老婆汨罗人从98年来岳阳打工至现在,岳阳已经成为我们永久定居的家乡了.但是靠打工的工资按现在房价,根本买不起商品房.所以一直租房住.请问象我们这样的条件是否可以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保障房之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1-05-23 08:41:00
回复内容:

廖光凡,

您好。

我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为同时具备城区户口、低保家庭、无房户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为同时具备城区户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要求,根据您信件讲述的条件,不符合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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