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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架空层是否属于物业共用部位?
来信人: 徐斌
来信时间: 2012-07-05 09:34:31
内容: 市房产局: 架空层是否属于物业共用部位? 停车场库是否属于物业共用设施? 附相关文件: 湖南省建设厅 关于界定住宅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以及共用设施的具体范围的通知 湘建房[2003]106号 各市、州房地产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将住宅区内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的具体范围界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房屋,包括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二、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庭园及其室内墙面等部位。 三、自用设备,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煤气管道、中央空调、供暖管道和线路等设备。 四、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管道井、电梯井、电梯前庭、锅炉房、发电间、配电间、线路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室外墙面等部位。 五、共用设备,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各种线路、水箱、水泵、电梯、锅炉、发电机、配电系统、中央空调、供暖管道、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邮政信报箱(群)、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六、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场地、喷泉、雕塑、小品、桌、椅、凳、绿地、花草树木、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文化体育器械(包括各种体育器械、宣传栏、广播及背景音乐设施等)、连接房屋内部的线路、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和窖井、化粪池、垃圾箱(房)、供水房、配电间及小区门楼、围栏、监控报警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等设施。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2-07-10 15:17:03
回复内容: 徐斌,
    你好。
    开发商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事项和内容,建造停车位、停车库,那么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其原始所有权自然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当然可以依法通过出售、附赠转移其所有权于业主;开发商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由业主有偿使用而保留其所有权。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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