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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二手房交易过户时手续费问题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1-07-25 08:38:34 |
内容: |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在04年的时候买了事业单位一个朋友的房子,当时签了合同也在房地产局测绘备案了,但是没有过户,也就是产权证还是别人的名字?现在原来的房主需要我们办理过户手续,我想请问一下我原来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总价只花了三万左右,现在如果办理过户的手续费是按目前房子价值收取还是按原来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收取一定百分比的手续费?如果按目前的价值来算的话是如何评估价值,手续费又该收评估金额的百分之多少?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1-08-29 11:30:00 |
回复内容: | 刘先生, 您好。鉴于办证手续的个体差异性,无法笼统回答,建议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政府服务中心咨询。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