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开据无房证明收费40元,依据是什么? |
来信人: | 孟猛 |
来信时间: | 2013-03-11 11:17:55 |
内容: | 年前在岳阳房产局(会展中心那个)开无房证明收了40元,无发票,钱虽不多,但这个收费 合理合法 吗?你一个收40,一万个了,这钱给谁了? 国家财政?吃喝玩乐?小金库? 谁规定收的。有什么依据、政策、规定。 已在房产局网站投诉。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3-04-19 17:06:34 |
回复内容: | 孟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