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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有关军转干部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信人: 李娇
来信时间: 2011-05-05 16:14:26
内容: 尊敬的黄市长: 你好! 关于军转干部经济适用房申请问题我已经是第二次给您写信了,我根据上一封信的回复咨询市房改办,市房改办的回复说已经没有经济适用房了,只有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等我再次去咨询时说2011年的经济适用房没有了,2012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具体可根据户口到楼区房产分局申请。可去楼区房产分局,分局说他们那里申请不了经济适用房,只有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 岳阳的房价一路上升,每个月都按10%的速度增涨,就是我拿到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我们这些工薪层还是无法购得起商品房。国家两会都在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岳阳的经济适房也有提高。请问岳阳是否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具体是去哪里申请?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1-05-26 15:49:00
回复内容:

李娇,

您好。

    就您反映经济适用住房无房源可供问题,现按有关政策予以回复。

    我市自2010年开始,除特困企业利用自身闲置土地自建外,市政府原则上不再主导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由过去的暗补明补。改为向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住户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方式进行。2011年具体申购条件为:城区非农户口五年以上;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m2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m2);人均年收入低于13150(每年根据统计局统计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确定);已婚,未婚年满三十周岁或离异两年以上。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分局申请领表登记并咨询有关政策。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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