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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情况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08-20 03:39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岳建发〔2014〕5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将我局创建工作对应市创建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分解责任到相关领导、相关科室、相关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局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8个工作小组(详见附表)。

二、各工作小组要做到上接无缝,下达及时,落实到位。

三、严格对照市问责办下发的《关于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问责处理办法》进行问责。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0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总负责人:罗黑皮

工作组名称

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  注

政务环境和建筑工地组

1、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2、按照《测评体系》中对建筑工地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3、按照《测评体系》中对网络文明传播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要求。

李永忠

行政审批办

设计科

质安科

质安处

局信息中心

周建平

王福祥

彭  韬

张锦辉

刘晓华

李  峰

交通秩序组

1、完成市交通秩序组分配的工作,确保达标。

2、负责上级文明规定我局为责任单位旧改项目的文明创建工作。

叶建国

重点办

提质办

陈慎辉

田文彬

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和道德建设组

1、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公布诚信的市场环境”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要求。

2、按照《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和《测评体系》中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3、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4、按照《测评体系》中对道德讲堂建设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5、按照《测评体系》中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程志忠

市场科

人事科

老干科

机关党委

团  委

妇委会

孔天禄

李  文

姜四平

柳佳钊

沈  玮

李  青

生活环境和庭院管理组

1、负责机关创建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2、负责局属单位(设计院除外)机关创建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3、负责几个庭院的创建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谢  卿

办公室

财务科

局属单位

刘  斌

龚刚辉

各单位负责人

创建活动和污水处理组

1、协调市文明办、市五创办、市各督查等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2、组织、督促局系统的相关创建工作。

3、综合收集整理局系统的创建资料。

4、按照《测评体系》中对城建项目工地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艾更知

市污水管理处

城建科

各重点工程项目部

综合科

谈如新

刘子帆

各重点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任晓阳

生态环境组

1、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2、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的要求,确保建筑设计院机关及庭院达到测评标准。

刘新华

节能科

村镇科

喻武超

汤志杰

社会和法制环境组

1、按照《测评体系》中“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2、按照《测评体系》中对建筑工地(违法未报建)的要求,确保达到测评标准。

胡列宇

法规科

监察支队

周  鹏

陈振军

1、负责“团购小区清华苑”的创建对接工作。

2、负责土桥桃花山拆迁还建项目的创建对接工作。

易立先

团购办

改制组

姜四平

周  聪

督查组

1、依据“问责办法”对局系统创建工作进行问责。

2、负责局系统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督查,建立督查台账,对接上级督查组的督查及考核。

程志忠

胡列宇

人事科

监察室

李  文

夏卫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