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俊等政协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在旧城改造中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我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与理解。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层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
旧城改造中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结构,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加装电梯社会意义重大,同时,正如您所说面临的问题也很多,涉及许多政策、部门,还有资金投入、运行管理以及审批的部门、审批的条件、审批程序等等问题。为此我们草拟了《关于岳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以及部份加装电梯示意图(附后)。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无论既有多层住宅改装还是新建住宅安装,现阶段全面实施肯定有难度。对具备条件的,我局将积极提供职能服务和技术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新华
承 办 人:王福祥
联系电话:13575008858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