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关于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09-12 04:01 来源:市住建局

湘群办发〔2014〕39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有企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各督导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得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效果,经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定于9月下旬对市州、县市区、省属高校和企业、各行业系统、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检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及直属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及下属单位,各行业系统、省直机关第二批活动单位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整改问题清单)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个人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委常委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市州、县市区委常委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抓整改的情况。

3.重点抽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委,省属高校和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个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整治情况

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评估以下专项整治项目。

市州、县市区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22项)

1.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重点检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着力整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效果,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的情况。

2.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重点检查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情况。查处公款吃喝,参与高档消费,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的情况。

3.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重点检查调整清理的总体情况,办公用房腾退、整合、有效利用的情况。

4.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借(换)车。重点检查清理清退的总体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情况。

5.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检查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采取的措施和整治的效果。

6.整治群众办事难。重点检查县乡村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情况,市州、县市区及直属单位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情况,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情况,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件等情况。

7.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检查对“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情况。检查较活动开展前,减少收费、罚款项目的情况,检查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采取的措施和整治的效果。

8.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重点检查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查处在惠民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情况,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问题的情况,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的情况,查处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情况。

9.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重点检查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的集中整治情况。检查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占各种补贴资金,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清理兑现情况,检查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的情况。

10.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重点检查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效果。

11.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重点检查是否开展整治消化信访积案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案件,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和下访接访制度的情况。

12.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的情况。

13.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重点检查是否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的情况。

14.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请假考勤、值班住宿、走访恳谈、民情日记、工作考核等制度,促进乡镇干部扎根基层、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情况。

15.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开展了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的专项行动,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情况。检查解决村级财务开支管理混乱、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检查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污挪用问题的情况;检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情况。

16.整治“吃空饷”。重点检查对“吃空饷”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清退纠正的情况。

17.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清理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辞去兼职、规范管理情况。

18.清理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的摸底排查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辞去兼职、规范管理情况。

19.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重点检查对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摸底排查情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清理清退情况。

20.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市州、县市区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深入摸排的情况,检查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进行集中查处的情况。

21.对村、社区承担的公共事务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湘组发〔2014〕9号、湘群组发〔2014〕71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制定具体方案,摸清底子,组织全面清理情况;检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编制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的情况;检查全面清理上级机关和有关方面在基层设立的临时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集中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面向基层开展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大力压缩面向基层的各类会议、台账、材料、报表,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情况。

22.检查根据本地实际,集中解决几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省属高校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19项)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3、整治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4、整治“庸懒散”;5、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6、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7、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8、整治“吃空饷”;9、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10、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11、清理高校领导干部企业兼职;12、清理高校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13、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14、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15、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16、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17、纠正豪华铺张办庆典晚会问题;18、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19、根据高校实际,集中解决几件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省属企业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18项)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2、整治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3、整治公款出国旅游,境外考察奢侈浪费;4、整治办公用房面积超大、设施奢侈豪华;5、整治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6、整治“庸懒散”;7、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8、整治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行为;9、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 10、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11、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12、整治选人用人、人员招聘中的不正之风;13、整治商业贿赂、违规招投标行为;14、整治侵害职工群众权益行为;15、整治虚报浮夸、报假数字、做假账行为;16、整治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行为;17、整治企业改革中违纪违规行为;18、根据企业实际集中解决几件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建章立制情况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的制度建设任务,按照湘群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1.对接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要求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的16项制度,逐一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

2.针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的制度漏洞,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

3.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加强制度执行的情况。

(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中组发〔2014〕13号、湘组发〔2014〕9号文件要求,检查评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湘组发〔2014〕9号文件中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9个方面任务的落实情况。

1、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2、以村、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3、全面推行结对帮扶制度;4、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6、健全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7、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8、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9、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在2014年底进行考核评估。

二、评估方法

1.对照自查。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检查评估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照“两方案一计划”、整改问题清单和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一项一项检查抓得怎样,整改落实到什么程度,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该补火的抓紧补火,该返工的坚决返工。撰写自查评估报告,要对照重点检查评估项目,逐项列出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整治的进度、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逐项说明原因。

2.督导组检查把关。省委各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调研、明察暗访、选择部分基层单位对整改效果组织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认真审查督导单位的自查评估报告,并签署审核意见。有关厅局主管的企业和高职高专的自查评估报告应报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3.全面检查评估。省属高校和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由省教育系统和省国有企业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由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市州的整改落实情况,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全面检查评估,并抽查评估部分县市区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检查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实施细则,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各地各单位,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组织基层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要严格审核各单位的自查评估报告和督导组签署的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估意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省属高校和企业、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检查评估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评估结果运用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综合评估不合格。所检查评估的项目有一项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的“12380”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低于80%的;组织基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综合汇总基层单位群众测评结果,总体评价满意度低的;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有关数据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

2.按照湘群组发〔2014〕74号文件要求,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单位,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在全省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整改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总结会。

3.集中宣传报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各市州、省属高校和企业于2014年9月30日前把经省委督导组审核签字后的自查评估报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教育系统和省国有企业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形成检查评估工作总结报告,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谭华坤,邮箱1224011065@qq.com,电话15874253373)。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