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2014〕9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岳群组发〔2014〕2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紧密结合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的52项专项整治任务中,涉及我局的有31项。现将此31项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出台局《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督促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实现2014年召开的的会议次数比2013年精简20%的目标。
牵头领导:谢卿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文件要求,制订出台局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加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管理,督促指导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实现文件精简量化目标。2014年,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实现比上年下降20%的目标。保留机关一种简报,系统内部不办内部刊物。
牵头领导:谢卿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全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和申报审批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局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批,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牵头领导:程志忠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5、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
牵头领导:程志忠、胡列宇
责任科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6、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3〕39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查处典型案件,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牵头领导:程志忠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7、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展节日明查暗访,查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8、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省、市作风建设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9、整治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1〕14号)和《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岳办发〔2012〕9号)的落实,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导航管理系统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牵头领导:谢卿、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监察室
10、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局《关于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处理办法》,全面清理局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11、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5年内全局系统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开工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领导:李永忠、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办、监察室
12、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抓紧制定出台局《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谢卿、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财务科、监察室
1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领导:谢卿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局财务科
14、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缩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坚持因事定人。进一步压缩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做好出访成果跟踪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出访实效,不能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能安排考察性出访,不能由下属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切实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程志忠、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局监察室
15、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选择性办案”,努力让群众在行政执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局法规科
16、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局无安全生产事故。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领导:李永忠
责任科室:局质安科
17、治理“小金库”。在巩固前期“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领导:谢卿、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财务科、监察室
1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认真清理规范局属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迅速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局属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牵头领导:李永忠、刘新华、胡列宇
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办、财务科、监察室
19、开展涉企检查、收费专项整治。巩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检查备案制度,推行收费明白册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行为。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监察室
20、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摸清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形成完整的项目目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市本级一律取消,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新增行政审批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监察室
21、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对局机关层面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采取撤销、合并、更名等措施进行精简。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
牵头领导:谢卿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2、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关于印发<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3〕39号)和《全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岳纪发〔2013〕16号)的要求,深入治理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等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领导:程志忠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23、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等问题,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等现象,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
牵头领导:程志忠、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24、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罚缴分离制度不落实。集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25、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26、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27、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28、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
牵头领导:胡列宇
责任科室:局监察室
29、整治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坚决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搭棚治丧、乱鸣乱放、违法土葬、将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规范殡葬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谢卿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0、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考察学习制度,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等行为。
牵头领导:程志忠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31、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坚决纠正“两头占”的现象,力争从源头上防止干部腐败。
牵头领导:程志忠
责任科室:局人事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专项整治工作,由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罗黑皮为局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项具体整治任务由牵头领导主抓,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局相关牵头和配合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分类整治。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
(三)务求取得实效。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通过发督办函、专题通报、对“一把手”约谈等措施,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曝光反面典型,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