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线(三期)建设项目-稳定池建设工程(EPC+O)招标公告

编稿时间: 2022-09-29 12:00 来源: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线(三期)建设项目-稳定池建设工程(EPC+O(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线(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202023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云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市云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线(三期)建设项目-稳定池建设工程(EPC+O

2.2建设地点:岳阳市云溪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征用地30亩,在园北路以北、S301以西200KV变电站北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一座规模为30000m3的稳定池,含污泥干化池、抽排泵房、管理房等配套设施,主要是接纳岳阳绿色化工园(云溪片区)五股污水处理厂尾水(包含各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51180m3/d工业废水与云溪污水处理厂20000m3/d生活污水)。本项目总概算投资约为4955.0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4495.76万元(本项目招标上限包含:工程建设费:4043.05万元,工程设计费:54.06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6.2万元、预备费:367.04万元)

2.4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 服务期到竣工验收为止),项目运营期限: 建设期满后的运营期为10年;

2.5招标范围: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线(三期)建设项目-稳定池建设工程(EPC+O方式,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2.6质量要求:2.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2.6.2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2.6.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6.4运营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管道维护、污水处理等进行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含运营负责人1人)配置不得低于3人(含3人)。

3.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23-2022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 缴纳方式:货币或电子保函。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元整(¥2510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1112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2929日至2022101117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2929日至2022101117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2929日至202210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0元/份。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2日9时 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系统发出投标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云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联系方式:

0730-841899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名称岳阳市云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云溪区工业园

联 系 人: 单先生

电    话: 151730127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新路口九盛家居博览中心9楼916室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76804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