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组织建设,促进本协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本协会章程及会员和会费管理规定,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时缴纳2012年度会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2年7月31日前。
二、缴费范围
1、2011年及以前年度,已登记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2、2012年5月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其中尚未办理入会手续的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办理好手续)。
三、缴费方式
1、按属地原则,市、州所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和该企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会员的会费,由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代收并向本协会缴纳。
2、其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含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直接向本协会缴纳。
四、缴费标准
1、单位会员缴费标准:常务理事单位会员会费为3000元,其他单位会员会费为2000元。其中,已登记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会费为10000元,一并缴纳到本协会,由本协会统一上交中价协。
2、个人会员缴费标准: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00元,其中800元由该造价工程师个人会员所在单位会员在缴纳单位会员会费时一并缴纳,200元由本人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时缴纳;在其他单位注册执业的个人会员会费为200元,由本人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时缴纳。
3、已登记为中价协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已缴纳10000元会费的,不再缴纳本协会单位会员会费。
尚未缴纳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会费的单位请于今年一并缴纳。各单位会员具体缴纳会费金额,请与联系人联系。
五、会费可现金缴纳,也可转帐
银行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雨花支行
银行帐号:18070201040000886
联系电话:(0731)85660287 85662869
联 系 人:邹敏芝 宾丽琴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