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精神,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工程造价统计工作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评价条件之一,不报或漏报的企业均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并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其信用评价体系。统计数据作为企业资质晋升、资质延续审核的基础数据,并作为衡量是否符合资质晋升,资质延续的经营收入条件。
统计报表的受理将于3月30日截止,为避免拥挤,请尽早将网上数据及文字资料报送,并送造价站审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