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初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3日至5月9日。
一、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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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初审情况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初审结果 |
1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
2 |
湖南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
3 |
湖南金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 |
资质延续 |
同意 |
4 |
湖南天鉴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
5 |
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
6 |
湖南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
7 |
湖南公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