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资料

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草稿)

编稿时间: 2013-07-04 02:49 来源:市住建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更好地贯彻实施《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点》(湘建价函[2013]91号)、《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岳建发[2011]37号),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和程序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接受有关建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经研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组织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工作按工程报建权限,委托相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其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抽检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相关管理和从业人员。

四、检查内容

1、是否签订有效施工合同(含其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是否另行签订背离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的施工合同(含其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

3、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现象;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和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发生变动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5、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

6、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是否存在任意压缩中标工期的行为;

8、是否签订有效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否按规定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9、是否另行签订背离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的监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

10、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项目总监及有关人员发生变动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11、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落实现场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工作;

12、合同各方是否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检查办法

一般情况下,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月例行进行一次常规性检查,每月检查原则上不少于5个项目。检查项目从在建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产生,并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检查对象。

六、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项目后,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通知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时间、检查要求及需准备的资料等,做好检查通知等资料的签收。

2、检查小组根据检查项目已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资料,将《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表中“合同主要内容”等部分填写完整。

3、现场检查时,应对照检查内容、检查表逐项对相关企业及相关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施工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中的“合同执行情况”部分。

4、检查结束时,要求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劳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工程项目部印章。

5、检查小组汇总受检项目检查结果并签字,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检查对象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确认签收。

6、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的,应于项目检查结束3日内按规定完成,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反馈等后续工作。

7、每月28日之前,检查小组编写检查报告,汇总并出具“检查情况通报”。

8、检查小组组长应于检查结束次月上旬将所有检查相关资料整理清楚,做好归档交接工作。

七、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在合同履约检查中发现下列行为应当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包括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劳务分包),或施工合同(包括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劳务分包)及其补充协议未备案的;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和进场施工机械设备与投标承诺不一致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3、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的;

4、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未按规定签订监理合同或监理合同未备案的;

6、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与投标承诺不一致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7、有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其他行为的。

(二)在合同履约检查中发现下列违法行为的应予以立案调查或提请上级部门立案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建设工程发包单位,发生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工期的;

3、承发包双方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严重背离报送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建筑业企业未与建筑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建筑职工工资的;

5、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措施费的。

八、检查处理

1、对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定期在“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岳阳工程造价》期刊进行公布;

2、对于认真履约的受检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按规定记入良好行为档案;

3、对拒绝、阻挠、未能配合检查工作或者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进行行业内通报并向社会曝光,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通知

附件2:岳阳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附件3: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

附件4: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

附件5:监督意见书

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  月  日

附件1    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通知

根据《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站将组织人员于      年   月    日  午到贵单位项目部检查                                  工程的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请提前准备并对照以下资料进行自查,且如实填报《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检查时提交):

1、工程承建合同、补充协议及预算书(含人、材、机价格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且封面要求编制人员签字盖章齐全);

2、劳务分包合同、分包项目合同、班组承包合同;

3、工程招标书、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证明;

4、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开工报告;

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表(检查时将现场核对人员到位与机械设备进场情况);

6、工程进度月报表、进度款支付申报表;

7、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有关银行转帐凭证;

8、施工单位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的有关银行转帐凭证及工人工资发放凭证;

9、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保函;

10、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黑色金属、商品混凝土、防水材

料及其他主要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机械分包合同;

11、文明、安全施工费使用情况(明细表及相关凭证);

12、该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到场参加,届时请受检单位主动出具以上资料,积极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谢谢!

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年  月  日

附件2 岳阳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单位:

一、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工程类型: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栋数:

层数:          工程承接方式:                资金来源:

合同价款:                 万元,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           万元

总承包合同订立日期:                     总承包合同备案日期:

开(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每期应拨付工程款占当期审定工程款的比例(合同约定):

是否办理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是否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二.施工合同执行情况:

1.工程进展情况                          实际开(竣)工日期:

2.建设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           万元

3.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            万元,监理单位审核进度款       万元, 建设单位审定进度款            万元,建设单位实拨进度款        万元,累计实际支付进度款占累计应拨付进度款比例:

4.劳务分包情况:     ,施工单位已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        万元,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现场抽查情况:

5.工程款支付担保:        万元,担保方式:        ,担保有效期:

6.履约保函:         万元,担保方式:        ,担保有效期:

7. 进场的机械设备情况:

8.专业分包工程履约情况:

9.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

10.补充协议备案、执行情况:

11.其他:

三、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配备情况:

岗位职务

中标时承诺的施工管理(监理)人员

现场检查时的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签名)

备注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标准员

机械员

资料员

项目总监

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员

四.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并加盖项目部章: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并加盖项目部章: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检查组成员签字:


附件3               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

施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万元)

建设单位

工程预付款

合同约定(万元):

监理单位

实际已拨付(万元):

序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备注

申报进度款

(万元)

申报日期

审核进度款

(万元)

审核日期

审定进度款

(万元)

审定日期

实拨进度款(万元)

占合同约定同期应付比例(%)

拨款

日期

合计

注:提交本表须同时附上相关凭证资料的复印件。

第  页共  页

附件4                  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

施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制度落实情况

拖欠劳务分包工资额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和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

劳动用工总人数

企业对所属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督查次数

其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人数

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序号

发放时间

班组

班组

班组

班组

班组

班组

备注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应发工资

(万元)

实发工资

(万元)

合计

注:提交本表须同时附上相关凭证资料的复印件。

第  页共  页


附件5

岳建价监〔2013〕 号

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监督意见书

根据《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岳建发[2011]37号)等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人员于    年  月  日检查了你司施工(建设、监理)的                              项目。在检查过程中,我站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

现责令你司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我站。今后若发现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年  月  日

抄送:

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