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49号令)及相关规定,我省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甲级资质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符合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请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办公厅建办标【2011】29号)的要求,于2013年11月25日-29日将申报资料上报省住建厅政务中心,并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和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wsbs.hunan.gov.cn)完成网上申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