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情况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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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8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情况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评审结果 |
1 |
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甲级资质延续 |
同意 |
2 |
湖南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甲级资质延续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