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均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址:www.ccost.com)上,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按规定填报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二、填报方法
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四项内容。企业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各市、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网上数据及文字资料于3月1日前报所属地造价管理站初审,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将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资料及汇总表于3月7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省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网上数据及文字资料于3月7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登陆报表系统时,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两种方法不能交叉或同时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要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此项工作将作为市州造价管理站2014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报表和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检查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不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王 健 邹敏芝 黄昱煜
联系电话:0731-85660287
传 真:0731-85662055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