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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转发中价协《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和开展先进 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湘建价协〔2014〕3号

编稿时间: 2014-03-10 03:52 来源:市住建局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会员争先创优,促进行业发展,中价协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和开展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14〕12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 系 人:王健 邹敏芝 黄昱煜

联系电话:0731-85662055 85660287

2014年3月7日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

评选办法》和开展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试行)(中价协[2007]013号)(简称试行办法)印发以来,对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工程造价行业发展需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修订了《试行办法》,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在评选活动中据此执行。

中价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在2012-2013年度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价协[2013]006号)规定标准连续交纳会费,符合《评选办法》中规定参选条件的单位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先进单位会员提交的材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附件2);

2.2012年度、2013年度单位会员证书,请登陆中价协网站自行打印;

3.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2012-2013年度单位和单位员工获奖及受到业主表扬的证明材料;

5.2012-201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

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6.2012-2013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7.2012-2013年度参加各级造价协会(专委会)组织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的201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如与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请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申报先进同业协会提交的材料

1.《先进同业协会申报表》(附件3);

2.2012-2013年度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诚信制度和自律制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行业协会评估及评估等级的证明材料;

4.2012-2013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参加中价协组织活动的证明材料,为行业发展所承担工作的证明材料;

5.2012-201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6.2012-2013年度开展会员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专业培训、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7.2012-2013年度单位和单位职工获奖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14年4月30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或所属行业的中价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企业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初审意见、推荐名单和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中价协;

(三)申报参选先进同业协会的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价协;

(四)中价协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2014年9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在中价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五)本次将评选出先进(企业)单位会员120家,先进同业协会20家;

(六)被评选出的企业会员、省级造价协会和专业委员会会员分别授与“先进单位会员”、“先进同业协会”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评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按评选条件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严禁各有关单位以各种形式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明相、张玉玲

电  话:010-57811497、010-57811496

单  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网  址:www.ceca.org.cn

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

2.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

3.先进同业协会申报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2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处)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