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湘建办〔2012〕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近期将开展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以及全国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续期注册和年检工作。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继续教育由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组织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所有在湖南省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含2014年8月份初始注册人员)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及方式
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22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26日。继续教育工作采用分期分批、集中授课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三、继续教育学习地点
迎宾楼欧雅快捷酒店(中南大学铁道校区院内体育场旁),地址为长沙市韶山南路58号,市内可乘7、107、103、152、702、603、602、145、705、旅游2路等在铁道学院站下车可直达。
四、继续教育费用
按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费用为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等),会费200元。学习费用可转帐,也可现场缴费。如转帐,请按以下帐号转帐。
银行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雨花支行
银行帐号:18070201040000886
五、继续教育其他事项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学员可入住迎宾楼欧雅快捷酒店,同时酒店提供平价用餐。
欧雅快捷酒店:0731-82535788 82655344(酒店住宿)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0731-85588252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0731-88950516
六、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年检和续期注册对象及要求
(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对象及要求
1.凡注册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底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办理延续注册。
2.延续注册先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按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湘建价〔2012〕27号)的要求,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和“湖南省网上政务虚拟大厅”(wsbs.huan.gov.cn)完成网上申报。延续注册网上申报完成后,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执业印章已到期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印章。
七、延续注册、年检工作受理资料时间及方式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受理按属地原则。全国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资料受理时间为10月13日-10月24日(详见附件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年检、续期注册资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2日(节假日除外)。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料报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5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报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馨家园1栋301室)。各市州所属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报送至所属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报送时间由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自行确定。各市州所属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料按附件3的时间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5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在2014年12月10日-12日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馨家园1栋301室)
超过上述报送资料规定时间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1.201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2.2014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3.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受理时间安排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1:
201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批次 |
时间 |
参加的市州或单位所属人员 |
1 |
9月11日-14日 |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1年、2010年初始注册)、常德 |
2 |
9月13日-16日 |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3年、2008年初始注册)、湘潭、衡阳、邵阳 |
3 |
9月15日-18日 |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5年、2006年、2007年初始注册)、益阳、娄底、永州 |
4 |
9月17日-20日 |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2年、2009年、2013年初始注册)、湘西自治州、怀化、株洲 |
5 |
9月19日-22日 |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4年、2011年、2012年初始注册)、张家界、岳阳、郴州、未已取得资格证取得注册证的人员 |
注:每批次第一天为报名时间
附件2:
2014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批次 |
时间 |
参加的市州或单位所属人员 |
1 |
9月21日-24日 |
省直(2002、2003、2005年初始注册)、怀化、邵阳、永州、湘西自治州、郴州、衡阳、张家界 |
2 |
9月23日-26日 |
岳阳、益阳、株洲、湘潭、常德、娄底、长沙 |
注:每批次第一于为报名时间
附件3: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受理时间安排
省 直 10月13日至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
张家界 10月27日 岳 阳 10月27日
邵 阳 10月27日 永 州 10月28日
怀 化 10月28日 郴 州 10月28日
长 沙 10月29日 益 阳 10月29日
娄 底 10月30日 衡 阳 10月30日
株 洲 10月30日 湘 潭 10月31日
自治州 10月31日 常 德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