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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征集2014《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反馈意见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4〕43号

编稿时间: 2014-10-22 04:54 来源:市住建局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建价办〔2014〕1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配套制度,积极宣贯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根据需要适时作出动态调整,提高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水平。现就收集整理反馈意见通知如下:

1.对有关说明、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还需要省站统一说明或统一解释的问题,请分专业、分章节归类汇总。

2.对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请提供设计图产品使用认证书或产品推广许可证(复印件)。

3.对消耗量标准中偏高偏低的消耗量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请提供水平测算或对比分析资料。

4.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各有关单位将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于11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省造价总站。

联系人:任惠芬 邮箱:1870570912@qq.com

电话:85588382

张国金 邮箱:hnccicjjk@163.com

电话:85584341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