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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二0一四年第一期(1-2月)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及调整办法的通知岳建价字[2014]02号

编稿时间: 2014-02-17 05:04 来源:市住建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07]39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2]237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满足工程招、投标、预、结算等工作的需要,我站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了调查、测算,编制了“岳阳市二0一四年第一期(1—2月)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价格按照本地区当时的市场价格综合考虑。

二、本价格适用于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

三、我市未发布的材料价格,可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中发布的材料价格,见信息网WWW.hnccic.com。

四、本文附表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市政及土建工程材料±3%、安装和装饰工程±5%时,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证,并报我站审查备案后,可按实调整。凡材料价格调整须备案而未报我站备案的,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因材料价格发生争议的,一律按我站发布价格执行。有高估冒算或盲目压价并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我站将依据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查处。

五、本价格自2014年1月1日执行,1月份的材料价格按“岳建价字[2014] 01号”执行,其中未发布的材料价格按本文执行。

六、本价格由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文及其附表均以原件或《岳阳工程造价》所转载为准,复印件无效。

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