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汇编

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评优选先活动的通知(湘建价协〔2015〕12号)

编稿时间: 2015-11-03 04:43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湘建价协〔2015〕12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会员争先创优,促进行业发展,中价协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评优选先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15〕66号)转发你们,并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1月10日前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 系 人:邹敏芝、黄昱煜

联系电话:0731-85660287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1月2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评优选先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201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管理机构:

为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继续教育和造价员管理等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先进单位(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及先进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条件:

凡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行业的公益事业和基础建设的会员单位,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附件1)中规定参选条件的单位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或各行业的中价协专业委员(以下简称省级协会),各省级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各省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继续教育管理机构;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价协制定的各项文件规定;

3.相关工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4.按时完成有关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信息资料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5.积极参加和支持中价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先进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按规定标准连续交纳会费的个人会员或者单位会员的在职人员;

2.遵守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平竞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未受到投诉或处分;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丰富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本单位或本企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突出;

5.参加或参与国家、省、市、行业工程造价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书籍的编制工作,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学术研究工作;所撰写的工程造价类学术论文在国家、省、市、行业期刊中发表;荣获国家、省、市、行业颁发的工程造价类奖项(以上条件须满足一条以上);

6.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良好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二、申报资料

(一)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资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附件2);

2.2014年度单位会员证书,请登陆中价协网站自行打印;

3.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4.2014年度单位和单位员工获奖及受到表彰的证明材料;

5.2014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6.2014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7.2014年度参加各级造价协会(专委会)组织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的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如与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请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3)。

(三)先进个人会员申报材料

1.《先进个人会员申报表》(附件4);

2.近两年参加省、市级(或行业)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本人近两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4.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在2015年11月10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或所属行业的中价协专业委员会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二)各省级协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进行初审,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初审意见、推荐名单和推荐的企业申报表报送中价协;

(三)申报参选先进单位的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中价协;

(四)中价协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2015年12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在中价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五)本次将评选出先进(企业)单位会员160家,先进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30家,先进个人会员200名;

(六)被评选出的单位会员、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和个人会员分别授予“先进单位会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员”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四、评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按评选条件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严禁各有关单位以各种形式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冰、席小刚

电 话:010-68331850、010-68331203

单 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

邮 编:100037

网 址:www.ceca.org.cn相关申报表可登陆中价协网站下载。

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doc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度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doc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度先进个人会员申报表.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