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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建价信〔2018〕35号)

编稿时间: 2018-08-13 08:52 来源:省造价站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计价软件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要求,我站已完成“建设工程造价监测系统平台”的搭建,各计价软件已完成“数据接口”功能对接。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数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及意义

(一)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监测大数据,形成我省的工程造价指标指数,逐步建立我省建筑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二)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业绩监管,逐步消除僵尸企业、证书挂靠等现象,为建筑市场培育优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依据国家计价规范和我省相关计价依据,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监管,逐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水平。

二、监测数据来源

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含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外入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将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数据,通过“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上传,形成监测数据。

三、任务分工

(一)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负责全省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任务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开展造价数据监测系统的使用培训,编制全省工程造价监测报告,并定期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做好本地区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宣传贯彻,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监测平台,实时上传已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数据;对上传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编制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报告并上报省造价总站。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18年8月1日起,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页(http://zjt.hunan.gov.cn/hnweb/),点击“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按照企业操作说明(请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页“下载中心->资料信息”下载),报送2018年1月1日起已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已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于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补报,2018年7月31日之后已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时报送。

(四)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计价软件安装包挂载在企业网站上,免费提供下载和安装,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助解决软件升级中出现的问题,同步完成计价软件升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是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省造价总站将定期通报各地工程造价数据报送情况。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据报送情况,纳入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和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数据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平台操作,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相关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按要求报送或报送虚假信息的企业将在全省行业内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纳入诚信评价管理。

(三)工程计价软件企业要根据监测工作要求,做好计价软件升级和后续服务,并积极配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四)在使用监测平台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跟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相关软件支持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731-84165415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