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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岳阳市2021年度第四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7-06 04:40 来源: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建设行业岗位资格管理机构,市直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6〕6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度第四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项目负责人(B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对企业资质未作注册建造师要求的企业,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精神,放宽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C1机械类、C2土建类、C3综合类。机械类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需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劳务企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放宽到具有技能岗位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二)申请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对企业资质未作注册建造师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精神,放宽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劳务企业放宽到具有技能岗位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1、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2、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用计算机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成绩全省2年内有效。

四、报名时间

1、报名网址:湖南省建筑行业执业从业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hunanjs.gov.cn/)。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

3、联系人及电话:刘 坚   0730-8213693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三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邓奕江   0730-8882053

3、资格审查需提供申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主要负责人(A类)毕业证、职称证(法定代表人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B类)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 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7月26日-7月3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核地点:岳阳市住建局北院(巴陵中路140号)临街办公楼8楼机房。

3、安管人员考核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并提交新冠肺炎疫情筛查表(见附件一)。进入考场前,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6]63号)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考核要点执行。

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湘政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其自行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筛查表0705.doc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管人员”考核人员汇总表0705.doc

 

 

岳阳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