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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7〕15号)

编稿时间: 2017-03-20 11:45 来源: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从2017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将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

二、年度目标

2017年,根据省定任务和我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000户以上。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格按照“住户申请、村组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审批”的程序审核确定农村危改补助对象。各地应进一步规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程序,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并填写危房鉴定表,严禁过度评估。将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中鉴定为D级、C级危房和无房户的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做到应录尽录。认真甄别、核查已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信息,删除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危房信息和非贫困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危房信息。将最终列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信息分别标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如需“十三五”期间建房,应及时标记“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应于3月底前完成核实工作,超过期限的将不再随意补充和更新。经核实的存量危房将作为“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安排补助资金和考核的主要参考因素。存量危房核实后,将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市危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坚持以户主作为唯一身份申报和录入相关信息。确定补助对象前应在县级平台对其住房、车辆、工商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拟列入补助对象为乡镇工作人员和村支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家庭的,应如实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农户有关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组织现场勘察和重点核实。四类重点对象应分别由县级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出具证明和意见,并相应调整完善纸质档案。各地应将拟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主要街道、县市级主要媒体公示。严格执行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快农户档案信息录入。

3、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四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原则,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避免因盲目攀比加剧贫困程度。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要研究低成本修缮加固技术,优先选择修缮加固的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鼓励集中建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所,充分利用合乡(镇)并村后腾空的旧村部、旧校舍等闲置房屋实施修缮加固,无偿交由特困农户使用。帮助危房农户选择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和自身经济条件的示范图实施改建。同时,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风貌管控,做到既经济实用,又彰显特色。鼓励危改房屋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4、严格质量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经济适用的农村危房改造图集,积极开展送图下乡。选用推荐使用的示范图集或聘请专业单位设计,明确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按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所有检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加大农房抗震知识宣传,引导农户建房时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5、大力筹措改造资金。充分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关键期,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从今年起大幅提高户均补助,县级财政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兜底解决。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多档,特别困难农户实施重点帮扶。

6、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宣传单等途径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做到宣传单入户,宣传画报进村,争取实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

7、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加强项目进度调度,确保年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认真开展“雁过拨毛”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行政村、乡镇站所、县市相关科室等单位和个人中存在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助资金以及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按照财社〔2016〕216号等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年中、年终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约谈工作落后地区。

四、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发改、财政、扶贫、民政、残联、农业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优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本地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措施,明确补助标准,明确各级责任,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并落实到户到人,要建立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公示公开、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进行。各地于4月25日前将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3、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在每月23日前将本地上月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各县市区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地年度自查、年度总结、经当地统计部门认定的“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危房改造)数据评定申报表”以及2018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申请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科,联系方式:邮箱:3038148494@qq.com;电话:8218817。

4、严格监督考核。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全面监督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