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扎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高峰期建筑施工安全暨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9-07-11 03:10 来源: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相关责任主体:

为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扎实抓好夏季高温施工高峰期暨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狠抓安全措施落实,确保我市高温施工高峰期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深入施工一线抓好安全检查,落实好负责人带班作业工作制度。同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并结合当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狠抓高温施工高峰期间暨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一方平安,切实为国庆70周年营造平安祥和氛围。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保障安全生活作业环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建筑工人良好作业环境。一是要严格控制作息时间。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应停止现场作业。确需施工的,应制定高温施工作业方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检查安全,项目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要跟班作业,施工现场要保障好防暑降温药品。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实行错时上班,尽量避开高温时间进行室外作业。二是保障生活生产条件。建筑工人宿舍要清凉、通风,落实好降温措施;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污水,防止蚊蝇孳生;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施工安全教育。要深入组织夏季高温施工安全教育,加强汛期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三违”现象,防止中暑、高坠、坍塌等事故发生。

(二)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要督促本区域所有在建工地加强建筑扬尘治理,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19〕69号)文件要求,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标准,对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清单,积极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确保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要督促建筑工地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防止汛期堵塞下水道。

(三)做好施工工地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责任主体针对高温施工高峰期及汛期特点,注意天气变化,做好安全预控,特别针对现阶段强降雨频发,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触电、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灾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基础、附件、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的监控,防止发生倒塌事故。加强对基坑、人工挖孔桩、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的监控,加强对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要结合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尤其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边坡护坡、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槽开挖、整体提升脚手架、塔吊安拆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监控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产权人及时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及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电梯间、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门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三、加强值守,严格执法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变化,一旦遭遇险情,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调度、及时抢险,做到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缓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责任主体做好高温施工高峰期既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红黄牌警示或不良行为记录。对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单位,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5日